联动机制是能动司法的最佳执行路径——基于闵行区法院对群体性纠纷有效探索的启示

题目:《联动机制是能动司法的最佳执行路径——基于闵行区法院对群体性纠纷有效探索的启示》

为了提高群体性纠纷等重大纠纷审理的效率和效果,闵行区人民法院在对近年来审理群体性纠纷的经验进行梳理的基础上,制定了重大案件审判和保障规程、群体纠纷联动调解、执行联动等一系列稳控机制,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在我国建设法治国家的现实社会背景之下,人民群众对于法律的认知往往难以到达法律自身的理性程度,传统道德观念往往超越现代法治意识而居于社会生活的主导地位。在这种背景下,人民法院和法官如果仅仅作为价值中立的裁判者,不注重与我国的社会文化相融合,司法就有可能会成为一种灾难性事故的导火索,群体性纠纷就可能会演变为社会稳定局面的破坏性因素。在能动司法的执行方面,联动机制要求人民法院的司法活动与政治、经济和社会等多重因素相联系起来,使司法权与立法权、行政权、其他公权力和公民权利紧密联系起来,能够最大化地发挥能动司法的作用。

作者:刘金祥、高建东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郭俭主编《基层司法实践探索与理论创新》,法律出版社2011年6月,第117-1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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