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和谐劳动关系”概念的法律价值目标分析》
内容提要:本文认为“和谐劳动关系”概念的法律价值目标有两层含义。一是法律调整的“劳动关系”的价值目标,即自由、公平、正义等多元化的法律价值目标,另一方面则是“和谐”这一特定概念的社会价值目标,即秩序的安定状态。当前劳动关系现状却体现为秩序的安定状态和多元化的法律价值目标相互冲突。对上述冲突作出选择,通过劳动关系的内外因素,保障劳动关系调整的意识自由,即劳资自治,促进公平与正义的实现,正是解决“和谐劳动关系”概念的法律价值目标的根本问题。
作者:刘金祥、高建东
来源: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编:《中国的实践与展望——社会转型与制度建设》,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年9月版,第82-88页。
获奖:2011年上海市社会科学学术年会优秀论文奖。

